[58]并且,从这一点推出产生愉快的事物就是善的。但是,显而易见的是,从一事物的善中不能推论出产生愉快的事物是善的,在相同意义上是“善”的。必须要承认,我们经常把那些仅仅是有用的事物称为善的,然而在此,“善”是被不适当地使用着。而在我使用“内在善的”短语的地方,我指的是那种在普遍且宽泛意义上的“善。
[59]《价值通论》,134页。
[60]同上书,135页。
[61][62]同上书,136页。
[63]同上书,136~137页。
[64]为了避免作出复杂的陈述,我在此省略了一种将在后面提到的更高层次的善,参见本书,138页。
[65]在此,我将指出门农(Meinong)在其《一般价值论基础》一书的结尾一章中对价值问题的最后处理的重要性。显然,他虽然是从评价主体行为出发,并通过对之的分析来解决这一价值问题,但他仍得出了以下这个结论,即:存在着“非个体的善”,也就是,存在着不是本质地属于主体的善,虽然这些善存在于该主体中(参见其著,147页)。以上这个结论正是我希望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