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无形文化遗产是对传统戏剧、音乐、工艺技术等文化遗产的一个总称。这一无形文化遗产的范围并不仅限于上述内容,还包括对这些遗产进行传承的表演艺术家和工艺美术家们。此外,对埋藏于地下的文化遗产进行保存和修复时所需的具有传统工艺技能的人员,也算在此无形文化遗产的范畴之内。
(3)民俗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与衣食住、职业、信仰、岁时年节等有关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统艺能。同时也包括能体现出日本国民的生活样式的服装、生活器具和民居等。对民俗文化中的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国家在有选择的基础上,提供研究资金,并由专门人员对上述种种民俗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搜集和整理。
(4)纪念物和传统建筑群体主要包括贝冢(即古人用吃剩的贝壳所堆积起来的遗迹)、古墓、都市遗迹、城堡遗迹、旧宅等遗迹,还包括在历史及学术上都有较高价值的地方,如庭园、桥梁、峡谷、海滨、山岳等名胜古迹[3]。
世界的文化遗产因着它不可再生的特性,就更显得弥足珍贵,更需要我们去很好的认识和尊重,这不是单方面的工作,而是需要国家、团体乃至个人都必须紧密配合、整体协调的一项工作。日本对文化遗产的保存和珍视的态度很值得我们深思借鉴。下面我们对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期间及战后的国家文化政策的历史演变进行较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