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审美属于表现(法)论。目前不少中国和西方研究翻译表现论的人绕开审美,只从语言本身出发谈表现,犹如隔靴搔痒。……绕开审美就是绕开perception。Perception在美学中的意义界定是感知(感觉、知觉)。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说过,“人类是借助于感知(sense)来辨析理解(understanding)”(Treatiese on Beauty,《论美》)。翻译审美绕开感知无异于使自己陷入色盲之境。……但是对美的辨析始于审美态度。审美态度是获得审美经验的初始条件和第一步,这时审美主体(译者)对审美客体(原作)进行扫描或审视(contemplation,观照、静观);同时审美客体则以自己的审美潜质期待主体的感应。因此主体从审美态度获得审美经验是一个互动过程。[10]
在《庄子》的众多译本中,华兹生的译文被公认为较好的文学译本。他对原作的文学语言和意象有着良好的审美认知能力,他说:“庄子用抒情诗调描述道家圣人的“道”的时候,通常意思让位于声音和情感的力量。……他的著作是古代中国最伟大的诗篇之一。”此语说明华兹生对原文的美学特征有较好的认知。他的翻译尽量贴近中文原文的用语和意象,第五章《德充符》中孔子的一句话是:“与物为春”,翟理斯翻译为“live in peace with mankind”,冯友兰译成“be kind with things”,这两种译文中原文的意象已辨识不出来了,结果是英文平平常常,读者读不出《庄子》的美,以为是陈词滥调,而事实上庄子的用语是特别的。华兹生的看法是:“庄子的文章完美的展现古汉语的美——它的活力、简约、丰富和对称。”正是因为华兹生具备了对古汉语原文的审美判断力,他在译文中选择了能表现原文特质和美感的词汇,他把上面一句翻译为:“Make it be spring with everything。”尽管这句话读起来不符合常规的英文表达,但至少在“春”这个意象的传译上、在情感意义的烘托上胜于前两种译文,况且读者可以从上下文的帮助中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