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所有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推动了纳粹运动的产生。
关于德国纳粹党和纳粹运动的性质,国内外学者争议更大。许多西方学者认为,纳粹运动是中间阶层的运动,纳粹党是小资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以往大多认为,纳粹不论是理论、运动、政党还是政权,都是金融资本最反动的代表。我国学术界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纳粹党和纳粹运动的性质有一个转变过程,纳粹政权,或者说执政前后的纳粹党,可以被看作是垄断资本最反动最凶恶的代表,但是成立初期的纳粹党,却是一个反动的小资产阶级政党。
早期纳粹党的小资产阶级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第一,统计资料表明,20世纪20年代德国纳粹党的社会成分,是以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中下层民众。1920—1921年,慕尼黑地区的纳粹党员中,工人占28.6%,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低级职员和公务员、大学生等占67.9%,工厂主、企业经理和上层官吏仅占3.4%。从全国范围来说,1923年秋全部党员中,工人占35.5%,小资产阶级分子占59%,工厂主等占5.5%。即使在大区领袖一级的干部中,1925—1928年,工厂主和上层官吏等也只占27.8%,小资产阶级分子却占66.7%,工人占5.5%。当然,判断一个政党属于什么性质,主要应该分析它的政纲和实际行动代表了哪个阶级的利益,但是,党员的社会成分对于决定一个政党的性质不是没有影响的,特别是当这些人没有放弃自己的阶级要求,并把这个党看作是自身利益的代表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