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特伐里亚和约》主要内容有五条:
一、承认包括卡尔文教和路德教在内的新教与天主教享有平等权利。在法庭中,新、旧教的法官人数相等。教会财产的归属以1624年初持有的情况为准。诸侯在领地内有规定信奉宗教自由之权。
二、正式承认荷兰和瑞士独立,但尼德兰南部仍属西班牙。
三、法国获得阿尔萨斯大部,并追认法国对1552年被其占领的洛林地区的麦次、土尔、凡尔登的所有权。法国有权参加“神圣罗马帝国”的帝国会议。
四、瑞典占有西波美拉尼亚,包括奥得河口、斯台丁和鲁根岛,以及不来梅、维尔登两个主教区和威斯马城。得到五百万塔里尔的赔款,并有权参加“神圣罗马帝国”帝国会议。
五、承认德意志几个强大诸侯获得的新领土。勃兰登堡占有东波美拉尼亚和马德堡大主教区,以及哈勃斯达、卡明、明登等主教区。巴伐利亚得到上巴拉丁,仍保有选帝侯地位。萨克森合并鲁沙提亚。腓特烈之子查理·路易继承下巴拉丁,列为帝国第八选帝侯。条约还规定诸侯有与外国缔约的自由;不经诸侯同意,皇帝无权对外宣战、媾和、课税和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