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即使不喝双硫仑,似乎也经常体会到相同药效的作用。我所需要的是与双硫仑相反的东西,那就是能够使我享用美酒,心情舒畅地尽早能喝醉的东西。
我并不认为酒这种东西对人生是有害的。不过,缺乏供丈夫饮酒用的生活费的例子也许较多而已。然而,那只是酒之罪吗?总之,这个是否应该考察一下呢?
是否应认为众人均可以在晚上小酌是理所当然的生活水平呢?与收入相比,酒的价格是昂贵的,不只是欲饮酒之人的罪吧?我们应当更同情、重视人们的这种消遣与快乐。如果没有增加收入的办法,设法将酒制造得更便宜一些也是一种方法。
我认为与其生产戒酒的药,发明一种饮用少量的酒即可享受醉倒的快乐的药更合乎常理。与其禁绝某物,不如合理利用该事物来丰富人们的生活,向着这个方向发展不是理所应当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