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什么是什么?”季先生坐在我身旁,长腿轻轻一蹬地,秋千就带着我们俩慢慢荡开,其时,夕阳如玫瑰,花香醉人,我和季先生就这样荡啊荡,我侧头看着季先生,然后就看见他的耳尖慢慢红起来。
“我是说,为什么你给我买的裙子,正好都是我喜欢的样子呢?”我想起以前种种,“好像不只是裙子,你给我买的所有东西,蛋糕的样子,奶茶的口味,笔记本的品牌,就连用的笔的款式,都恰好是我喜欢的,你是怎么做到的呢?难道你其实是有特异功能吗?”
“我哪里有什么特异功能呢?”季先生牢牢望着我的眼睛,笑意慢慢爬上他漂亮的眼睛,“我只是能认出,你喜欢某个事物的眼神,因为,我在那里面住了很久了。”
啊,真是坦诚、直接又自信的季先生啊,好像早早就已经吃定了,我是喜欢他的,我很想假装淡定地反问他,他怎么知道我就一定会喜欢他呢?但我知道,一个人,你可以受伤时假装不疼,贫穷时假装富贵,但是,喜欢一个人的眼神啊,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的,就好像,我喜欢季先生,就好像我同样看得懂季先生看着我时,喜欢的眼神。
大概就是从这一刻起,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先前那种悬而未决的莫名烦躁心情也随之消失了,而随之消失的好像还有我的羞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