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工具有刮削器、尖状器、石锥、砍砸器、雕刻器等。刮削器出土的最多,体积都较小,长度一般为30—50毫米,重量不超过20克。刮削器又可分为单刃、双刃、端刃和复刃刮削器。尖状器用石片制成,体积较小,长度为20—40毫米,重量不超过10克。尖状器的修理比较细致,大多用锤击法加工,采用背面加工和错向加工,形制规整,可分为正尖、角尖和双尖尖状器。正尖尖状器的器尖位于器物的正上端,器尖修理精致,两侧边缘修理得比较对称。石锥有长尖和短尖之分。长尖石锥用薄而长的石片加工而成,加工出单肩或双肩,加工较为精致。短尖石锥器身较短,加工较为粗糙。砍砸器为砾石、石核或大块石片加工而成,是大型工具,采用碰砧法和锤击法加工,以后者为主,加工方式多样,有背面加工及错向、复向和交互打击等多种修理方法。砍砸器可分为单边、双边、多边、尖刃和盘状砍砸器,其中盘状砍砸器是北京猿人使用的较有特色的石器,器身周边经过加工,刃缘连续无明显转折,器物呈圆盘状。雕刻器是北京猿人使用的较为特殊的工具,用途尚不明。雕刻器的加工方法是在器身及刃缘基本修理好之后,在器身的一端或一角打制出一条平直的凿形刃。雕刻器可分为笛嘴形雕刻器、角雕刻器和平刃雕刻器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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