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模式,就是女孩子去给男家当童养媳。一般富贵家庭很少这样做,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小说里面的巧姐,她在贾府败落之后被刘姥姥解救,解救出来时年龄还很小,刘姥姥把她带回家,后来成为刘姥姥外孙子板儿的媳妇,那么在她和板儿正式成婚之前,就是一个童养媳。巧姐的命运在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判词,以及《留余庆》曲里,都有预言,在第四十一回里,曹雪芹还特意埋下一个伏笔: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带着外孙子板儿,板儿当时拿着一个佛手,这个佛手是从探春那屋里要来的,结果大姐儿——那时候刘姥姥还没有给她取出巧姐的名字——看见板儿的佛手就想要,板儿开始不愿意给,后来经过大人劝说,佛手就归了大姐儿,大姐儿原来抱着一个香橼,就是大柚子,这个大柚子后来归了板儿,板儿觉得大柚子可以当球踢,很高兴,也就不再去要那个佛手了。在这个地方,脂砚斋有一条批语:“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实际上就是告诉你,佛手和香橼的置换,就说明他们两个最后在一种佛力的保佑下,能够结成一个圆满的姻缘,是一个伏笔。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婚姻模式,就是有的富裕家庭、贵族家庭的公子,他自己看中某一个女子,自己回家跟父母说,就娶这个,而父母通过了解和商量,也可能答应他。这种婚配在当时那样一个男权社会里,也是经常出现的。薛蟠娶夏金桂就属于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