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问题的关键是迫使孩子承受某种不愉快这一理念。而不愉快可以是身体攻击、剥夺爱或关心、羞辱、孤立,或其他种种。
这一点值得强调:首先,即使是那些强烈反对体罚的育儿作家似乎也信奉其他惩罚手段无害且必需。三个优秀榜样除外,其作品已就惩罚问题明确了他们的态度——托马斯·戈登、海彦姆·吉诺特、威廉·格拉斯(William Glasser)。
同时,针对诸多家长不情愿施用惩罚手段,有些育儿专家将其重新包装成“后果”。在某些情况下,只是单纯语义上的变化,意指一个更加友好的字眼会让同样的行为不那么令人讨厌。但有时我们被告知,如果惩罚不那么严重,或者与不当行为有“逻辑性”关联,或者已经事先郑重声明过,那就可以实施——事实上,我们根本不该将它们看作是惩罚。
我不敢苟同。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孩子也不买账。尽管出乎意料、混乱模糊、过度施用、粗暴恶毒等因素的确可以让本来就很糟糕的惩罚变得更加糟糕,但这些还不是惩罚起到负面影响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