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桑原骘藏《蒲寿庚考》(31~34页)谓金银铜铁输出之禁,唐代已有,但未生实效。宋代钱币外溢,东自日本,西至回教诸国,散布极广,而南洋一带尤多,久而久之遂成彼地之通货。《宋史》卷一八〇《食货志》述张方平之言云:“禁铜造币,盗铸者抵罪至死。示不与天下共其利也。……自熙宁七年颁行新敕,删去旧条,削除钱禁,以此边关重车而出,海舶饱载而回,闻沿边州军钱出外界,但每贯收税钱而已。钱本中国宝货,今乃与四夷共用,又自废罢铜禁,民间销毁无复可办。销熔十钱得精铜一两,造作器用,获利五倍。如此则逐州置炉,每炉增数,是犹畎浍之益,而供尾闾之泄也。”整理者按:张方平言内容据文意补。
[164]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七,天禧五年“是岁”。按:《续资治通鉴长编》下文简称《长编》。
[165]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三八:“唐于铜钱外,有飞钱。宋以铁钱与铜钱兼行,又仿飞钱为交子,为关子,始以楮为钱。南宋造会子,有大钞、小钞之别,凡十等。”
[166] 王溥:《唐会要》卷八四《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