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上还可以这么解释。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发生了一回,经验只能告诉我们这是偶然的。那么无论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了多少遍,它还是偶然发生的。因为再多次的偶然累计在一起也不可能把偶然变成必然。
还可以这么说,我们之所以相信有因果律,是因为我们认为,我们将要经历的事情和之前经历过的事情是一样的,我们经历过的事情肯定会不断地重复。但显然这是错误的,且不说我们的经验可能只是片面的(就像农场里的鸡),何况世界本身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
休谟的质疑不是抬杠。类似的误区在生活中常会遇到。
统计学上有一句经典的话,“相关性不代表因果性”。
意思是说,统计结果如果发现,有两个数据A和B,每当A上升的时候,B也跟着上升;每当A下降的时候,B也跟着下降。一般人会觉得,这说明了“A是引起B的原因”。
实际上这是错的。
比如,某个小镇过去几十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每当冰激凌销量增加的时候,淹死的人数就增加。那么,能说明卖冰激凌就是淹死人的原因吗?当然不是。而是因为人们在夏天的时候才喜欢吃冰激凌和游泳,所以“夏天到了”才是淹死人数增加的真正原因。
休谟的意思是,我们在经验中发现的仅仅是相关性,永远无法发现因果性。
或许你还是不服气。你会想,所谓的两种可信的知识是休谟自己说的,我偏说因果律就属于可信的知识,你又能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