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强身材肥胖,中等个头,跟着她干了十多年的广告,自认是张家红的心腹,对她日益暴躁的训斥习以为常。他几次嗫嚅着想说什么,看到张家红骂完后似乎微微松了口气,就接过话说:“张总,不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是对方总是纠缠那个案子,广告部的人说案子不到位,他们老板不点头就没法签。”
“案子?哪个案子?”张家红愕然。
“就是他们申诉到最高法院的案子,涉及三个亿的那个。”肖强轻声提醒道。
张家红立马想起来了。她狠拍了一下红木办公桌,咬着嘴唇,内心懊悔不已。
他们第一次去重庆见这个客户时,本来没有想着签1000万元的单子。去之前,对方很爽快地答应了可以签200万元的现金广告投放合同,对于铭记传媒而言,这已经堪称现金大单了。
这个单子之所以看起来不费力,缘于肖强的关系。几乎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拉广告的比妓女还多,稍微有点儿关系就搞个广告公司,三五条枪,拉出去也浩浩荡荡,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的,个个都是“总”。因此,广告竞争堪称惨烈,活下来的要么是靠过硬的关系,搞定单子后再分包给下游的创意、设计、制作之类的小公司;要么就是用钱堆起来的,拿下好的广告时间段和好的板块搞投放。广告公司出来拉广告、做客服的,基本上是清一色水灵灵的小姑娘,用石文庆的话讲,广告公司的那些妞,刚出校门,脸上都能拧出水来。肖强搞定这个广告客户,当然不是靠美色,而是靠关系。那是肖强在某部委担任处长的哥们儿,在一次酒足饭饱之余,趁着酒劲儿未消,在肖强的百般恭维下,信手抄起电话就给重庆做保健品的白老板打了电话。那白老板一听,回复得也很爽快:“第一,一定要好好接待;第二,可以投放200万,你大处长发话了,岂有不响应之理?反正投给谁也是投,何况这个媒体听起来应该效果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