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在使用价值上是道路,在遵循价值上是途径,在经验价值上是路线,在感受价值上是规律性。按照这样的理解,则道在人类的经验感觉中能够“有像”,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甚至当老子提出“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时,我们虽然不能了解这个物究竟是什么,但我们仍然能够予以某种程度上的理解。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规律本身的道和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性并不是一回事,规律性只是人类对道之运行轨迹的可认识部分,这些可认识的规律构成了人类的全部经验认识;但规律本身却是独立的存在,它的没有被认识的空间仍然极大,这些未可知的部分构成了人类的乐此不疲的精神追求。但无论是可知的或未可知的规律,其运行只能被我们所不断认识而不能被我们控制。
谁都知道“有”有用,却不知道“无”更有用。无为之大道,是我们看不见的。但被“道”支配着的“德”却是可以看见的。
此外,关于道与德的关系问题,老子是这样认为的:“道”是无形的,它必须作用于物,透过物的媒介,而得以显现它的功能。这里,“道”之所显现于物的功能,老子把它称为“德”,“道”产生了万事万物,而且内在于万事万物,在一切事物中表现它的属性,也就是表现了它的“德”,在人生现实问题上,“道”体现为“德”。我们知道水在地上流动是随着地形的变化,不断变化着向下流淌的。那么德就是唯道的命令而是从,它只跟随在道的左右,永不叛变。我们知道大道是无言无为的,所以大德的表现方式也是无言无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