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A.卡斯特尔编:《实用主义论文集》,纽约,哈福雷出版公司,1948,73页。
节选自[美]W.K.弗兰肯纳:《伦理学》,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黄伟合译。
[1] “good”与“evil”,既可译为“善”与“恶”,也可译为“利”与“害”。现按通常惯例,译为“善”与“恶”。但其中亦包含有“利”与“害”之义;特别当讲到功利主义时,更是如此。
[美]布兰特(Richard B.Brandt,1910—1997)
《伦理学理论》(1959)(节选)
《善与正当的理论》(1979)(节选)
《伦理学理论》(1959)(节选)
伦理相对主义
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似乎相信两件事情:第一,道德原则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有效;第二,人们应遵循他们所在群体的习俗。[1]类似这样的命题组合,在普罗泰戈拉以前可能已经有人思考过了。原始人清楚地意识到,不同的社会群体有着不同的标准,而且他们有时也会怀疑,一套标准真的优越于其他标准。此外,还有很多其他群体大概也认为,一个自觉遵守其所在群体的标准的人值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