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清就给金麟做了一件棉袄。
其实她自己也不太会做衣服,虽说阿清一个人也生活好几年了,不过她的衣服都送到镇上的成衣店去做。
阿清知道金麟在躲避追杀,不方便透漏消息,她便买来了青色的布,带着大包的棉花一起回来自己琢磨。
足足用了一周呢,她除了吃饭睡觉,都在做棉袄。
做坏了三件,十个手指头全都扎了无数的针眼,用白布缠着愣是有些笨拙的把衣服做好了。
模样有点丑,好在金麟穿着勉强合适。
阿清就用剩余的棉花和布头给自己做了一个小马甲,套在里面,暖和极了。
山间的风景美极了,不过阿清很少去真正欣赏的,她都看的很腻了。
从小到大,她就生活在这里。
奶奶说,她是捡来的,怪可怜的小婴儿呢,放在山上恐怕也要被野狼叼走。
这年头啊,丢孩子也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普通人家,谁家没有三五个孩子呢,日子苦啊,孩子生病或者身子弱,养不起,也就扔掉了。
又不舍得眼睁睁看着她去死,便索性送得远远的,这样眼不见为净,也不至于太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