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以后,到了唐代,以儒家道统传承人自命的大儒韩愈,对伦理道德的理论问题也并没有说清楚。他那一篇著名的文章《原道》一开头就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勿待于补之谓德。”句子读起来铿锵有力,然而他想什么呢?他只有对“仁”字下了一个“博爱”的定义,而这个定义也是极不深刻的。此外几乎全是空话。“行而宜之”的“宜”意思是“适宜”,什么是“适宜”呢?这等于没有说。“由是而之焉”的“之”字意思是“走”。“道”是人走的道路,这又等于白说。至于“德”字,解释又是根据汉儒那一套“德者得也”。读了仍然是让人莫明其妙。至于其他朝代的其他儒家学者对仁义道德的解释更是五花八门,莫衷一是。我不是伦理学者,现在也不是在写中国伦理学史,恕我不再一一列举了。
我在上面极其概括地讲了从先秦一直到韩愈儒家关于仁义道德的看法。现在,我忽然想到,我必须做一点必要的补充。我既然认为,处理好天人关系在道德范畴内居首要地位,我必须探讨一下,中国古代对于这个问题是怎样看的,换句话说,我必须探讨一下先秦时代一些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对天、地、自然等概念是怎样界定的。
首先谈“天”。一些中国哲学史认为,在春秋末期哲学家们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天”是否是有人格有意志的神?这些哲学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个阵营主张不是,他们认为天是物质性的东西,就是我们头顶的天。这可以老子为代表。汉代《说文解字》的“天,颠也,至高无上”,可以归入此类。一个阵营的主张是,他们认为天就是上帝,能决定人类的命运,决定个人的命运。这可以孔子为代表。有一些中国哲学史袭用从苏联贩卖过来的办法,先给每一个哲学家贴上一张标签,不是唯心主义,就是唯物主义,把极端复杂的思想问题简单化了。这种做法为我所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