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14、17日,在《警钟日报》上发表《近儒学案序目》,署名仪征刘天[光]汉;又见12月21日出版的《政艺通报》甲辰第21号,标题中无“目”字,署名刘光汉;收入《遗书》之《左盦外集》卷十七。
12月21日,在《政艺通报》甲辰第21号上发表《习斋学案序》、《幽蓟颜门学案序》、《并青豫雍颜门学案序》;又见12月29日《警钟日报》,署名光汉;收入《遗书》之《左盦外集》卷十七。
本年,编定《匪风集》。
在1904年9月7日至12日发表的《甲辰年自述诗》中自注:“予著《匪风集》诗词”;在《左盦诗》自序中又说:“年际弱冠,浸润世论,西江之体研钻较劬。曾裒所作,刊为《匪风集》。”[51]另外,《警钟日报》1904年11月6日刊出署名自芸的诗《赠仪征刘光汉,即题〈匪风集〉》,11月25日该报又刊出丹斧的《读〈匪风集〉诗,赠光汉》。可见《匪风集》至少在本年已编定。钱玄同认为《匪风集》“编定时当在丙午丁未间”,[52]即1906年至1907年间,理由是《匪风集》手稿篇首初署“仪征刘光汉”,后改“光汉”二字为“师培”;改名时间应在丙午丁未间,因此时刘避地日本,“光汉”之名不能用于国内,故改回旧名“师培”。或许钱玄同未注意《警钟日报》上的《甲辰年自述诗》及其他谈到《匪风集》的文字,才有此判断;或刘在丙午丁未间对《匪风集》又重新编定,因《甲辰年自述诗》自注为“予著《匪风集》诗词”,现所见收入《遗书》之《匪风集》却仅收诗55首,无词。未见原稿,存疑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