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客户坚持要你做出承诺,并且白纸黑字写在合同里,而你如果无法满足客户条件的话,那么宁可失去一次交易成功的机会,也不要失去最基本的信誉。失去一次交易也许有些可惜,但是如果失去了最基本的信誉,那以后就可能再也没有挽回客户信任的机会了。
做销售,实事求是还是主流,只有那些虚拟价值的东西,比如一件商品让客户得到了很好的体验,这样的承诺是没有关系的。对于以后要兑现的东西,销售人需要谨慎,客户提出要求,如果一口回绝,那很可能使客户感到不满;如果不假思索地应承下客户的要求,又不能确保最终能否兑现,一旦不能兑现,那么造成的后果就会更严重。
如果客户坚持某项要求,而且通过一定的努力有可能实现的话,可以对其进行比较委婉的承诺,但是要同时告知客户可能会出现的其他情况。例如:“我们会尽可能地按照您的要求在12点以前把货送到,不过万一送不到的话,我会及时打电话通知您……”这样的承诺能够给自己留下一点余地,不要将事情说得太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这样事先打过招呼的事情,即使最后没有办到,客户也会理解。
销售人对客户原则是少许诺,但要多兑现。如果你已经向客户进行了许诺,那就一定要尽全力去实现,否则就会失去客户对你的信任。在接触客户的过程中,如果客户不提这档子事情,可以不许诺的话,要尽可能减少对客户的承诺,即使是那些你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情。这是因为,当你热情主动地为客户做了那些当初没有许诺的事情时,客户会感觉你做的事情超出他们的期待,这会使他们感到非常满意。而这种超出期待的满意情绪对你和客户今后的友好联系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